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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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檀国大学(단국대학교)2020学年夏季学期学分交流指南 첨부파일

카테고리 : | 作者 : 중문관리자 | 日期 : 2020.06.16 | 访问量 : 926

2020学年夏季学期学分交流日程如下,敬请参考

1.  申请资格:签订天安,安山地区及大田,忠南、忠北地区大学间学分交流协议的大学学生,且经所属大学校长推荐的学生

2.  课程时间:2020.07.06(星期一) ~ 07.24(星期五)(共15日)

3.  授课形式: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

4.  上课时间:第1教室从9:00开始,以连续讲课的方式进行

5.  学费:每学分90000韩元*大田,忠南北地区,根据学分交流协议,向所属大学缴纳学费

6.  推荐期限:2020.06.15(星期一)10:00截止

7.  课程申请:学分交流申请(推荐者)公文接收 → 学士组统一对修课申请处理后通知

8.  通知书领取及注册方法(未注册时自动取消听课申请

l  通知单领取2020.06.23(星期二)~ 06.25(星期四)14:00截止,丹国大学学士组访问接收

l  注册方法:前往丹国大学学士组领取通知书后,在友利银行(우리은행”(檀国大学店)缴纳学费(学费缴纳地点仅限“友利银行(우리은행”(檀国大学店)

*檀国大学天安校区学士组(律谷纪念图书馆一楼学士行政中心)Tel : 041-550-1223

9. 注意事项:根据学分交流协议,仅限天安校区(明知大学除外),最多可申请6个学分

10.成绩处理:成绩处理符合本大学的规定,夏季学期结束后向所属大学通知

11.学费退款(取消课程)标准

返还事由发生日期

返还金额

季节性学期退款

授课天数

返还率

时间

截止日及时间

直至学期开始日之前

全额学费

 

~7.3  15:00

100%

从学期开始日开始至30

学费的5/6

1-4

~7.9  15:00

学费的5/6

从学期开始日30日至60

学费的2/3

5-8

~7.15  15:00

学费的2/3

从学期开始日60日至90

学费的1/2

9-12

  ~7.21  15:00

学费的1/2

从学期开始日至90

不返还

13日以后

7.22~

不会退还学费

*课程申请以及取消注册必须到学士组(天安校区学士行政中心)访问(必须携带身份证)

*课程开始13日以后不可取消课程

12. 开设课程及时间表(超过修课人数时,不可申请参加):请参考附件2 Excel文件

 

檀国大学 教务处处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