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通知
2020学年第2学期檀国大学学分交流授课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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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: 중문관리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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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: 2020.07.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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访问量 : 677
根据天安、安山区及大田、忠南北地区大学之间的学分交流协议,现发布2020学年第2学期檀国大学学分交流授课指南
1.
交流对象:与檀国大学签订学分交流协议的其他大学的学生,且被所属大学的校长推荐的学生
2.
授课时间:2020.09.01(星期二) ~ 12.21(星期一)
3.
申请资格:以大学2~4年级的在校生为对象,平均绩点在3.0以上者
4.
材料提交:所属大学的电子文件及推荐资料(申请者名单、授课申请书)
5.
推荐时间:2020.07.22(星期三)
6.
课程申请:学分交流申请(推荐)公文接收→课程申请处理后向所属大学通报
7.
开设科目:檀国大学网页→大学生活→学生指南→选择课程时间表(天安),可在线查看综合课程时间表
*檀国大学官网portal –学生指南–请参考并确认在线综合课程时间表相关通知
*开设课程及授课时间可能会发生变化
8.
成绩处理:取得的成绩将通知学生所属大学进行处理
9.
学费:根据本校学费征收规定制定学费
10.
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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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大学的学生不得参加专业研讨会、季节课程、军事学等部分课程,且有可能会发生因课程人数超出及停课而取消课程申请的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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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申请的学分不得超过6学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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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详情,请咨询檀国大学天安校区学士组(041-550-1223)
檀国大学 教务处长